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 作者:科技处
  • 编辑: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0-09-16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文件,启动2020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成果须聚焦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形式包括:

1.政府决策咨询、专题调研和数据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成果);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成果完成时间范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暂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中国大陆境内作者同境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中国大陆境内作者须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

(三)参评成果作者仅限报一项个人成果,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四)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证明或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

2.论文须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有CN刊号,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3)款。国外发表的外文期刊论文也可以申报。

3.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须有ISBN书号。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2020年8月制),申报书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http://124.205.136.218: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材料下载”处下载。

(二)《申报书》纸质版要求提交原件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审核及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未附单位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信息应与电子申报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成果要求原件3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著作必须3本都是原件。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完整目录、论文全文刊载页,并装订成册(建议全部提交原件,如原件不够需要复印建议A3精装彩色打印)。

(四)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要求一式3份,要能够证明参评成果的思想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影响和实际效益(建议彩色打印)。

(五)如参评成果的语种为外文,须同时提交成果全文的中文翻译纸质版一式3份。

三、我校报送时间和方式

《申报书》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在线审核后自动视为接收,未经所在单位在线审核的不予接收。我校本年度成果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10点,系统提交后请QQ及时联系科技处郭振友老师进行审核,逾期一律不予审核。

审核通过后,请各申报人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临桂校区明德楼305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请使用档案袋或合适的纸箱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或纸箱明显处写上申请人姓名、学院和成果形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郭振友,联系电话,18777351887。

                

                  科技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