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巡视检查及督导等工作的通知
  •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编辑:jsfzzx
  • 发布时间:2019-03-15

校直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巡视检查、督导及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将加强教学巡视和检查性听课工作,每周随机深入教室、实验室及临床科室等进行检查和听课(包括教学查房、小讲课和病例讨论)。

2.继续推行校级督导传帮带制度,实施“一对一”精准督导工作模式,即每个督导固定跟踪1名青年教师,对其教学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包括指导备课、教案撰写、课件制作及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等,参与该教师的试讲、集体备课、跟踪听课、检查作业或试卷批改等。

3.二级学院(系、部)要严格执行《桂林医学院各级干部、教师听课制度(修订)》、《桂林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安排好本部门教学巡查及检查性听课计划,并认真落实。

4.二级学院、教研室要切实执行《桂林医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强化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落实,为青年教师配备“一对一”指导教师,制定发展计划并加以实施。

5.二级学院(系、部)将本学期教学巡查及督导检查听课计划、“一对一”指导计划于2019年3月21日前将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东城校区弘德楼6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3183126@qq.com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要严格按计划执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随机抽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科王老师,电话:589111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