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 作者:师资科
  • 编辑: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21-10-21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广西高校教师岗位教师(含在职、聘用、拟聘,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和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仅需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需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时,除满足以上五项条件外,还须提供由学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 1门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 11月 1日—11月 7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1年 11月 8日—11月 9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下载《个人承诺书》。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在“资格种类”栏里请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请申请人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与否负责。

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 190kb;

(3)照片必须为申请人近 3 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上传《个人承诺书》的格式要求:

(1)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使用 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 年 月 日”处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上传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图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 190kb。

8.申报第七步:确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

9.申报第八步:提交认定申请。填写“个人承诺”,点击“提交”,网上申报完成。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确认点(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个人承诺书”签名须正楷手写)。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 1 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空白表由申请人自行用 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桂林市的指定体检医院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经确认点核对后所有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1份。

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理论考试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七)教师岗前培训证明(如岗前培训证书或报名发票等

《2020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结业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八)免冠小 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张。在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九)直属附属医院申报人员还须出具系统讲授 1门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有教务处盖章)。

特别提醒: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填报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按顺序依次排列,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

五、材料审核上报

(一)材料审核。

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应当面告知申请人补交。

2.核对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一致,如真实一致即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部门公章,“与原件一致”章或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签字确认。

3.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体检表”是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是否注明“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章等。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重新填写。

4.检查申请人的相片背面是否写有学校、姓名。

5.检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报人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是否由本人书写签名。

特别提醒:各相关部门务必尽到材料审核义务,因网上申报系统给学校审核提交数据的时间比较短,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返回补充,如因个人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不能成功上报认定,责任自负。

(二)材料上报

各相关部门单位审核无误后,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

除档案号和复审项由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填写外,其他内容均由审核单位填写。“博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务必按类排在前列,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shizike@glmc.edu.cn

2.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以上材料须于11月10日下班之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临桂校区明德楼4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教职工按时报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报名和材料最终确认都是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无法补报,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务必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师资科,联系人:周燕、梁燕,联系电话:0773-253811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简明表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