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备选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cwc
  • 发布时间:2019-05-16

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

项目备选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三年滚动项目库与部门预算的有机衔接,建立和完善我校的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备选项目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滚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9〕92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按通知要求报送本单位(部门)的专项项目。所有申报项目经过学校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备选项目库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论证评审后,将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项目纳入学校专项经费备选项目库,并对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做好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现就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库项目经费申报的原则

一要明确目标,结合学校发展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提出明确、具体、可考核的建设目标,强化目标管理和导向作用。

二要突出重点,把资金优先用于有利于内涵式发展和提高办学质量的方面,特别是学科、人才队伍等建设,防止“撒胡椒面”、搞平衡。

三要体现特色,突出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避免“铺摊子”和趋同化办学。

四要实事求是,科学论证资金需求,防止“漫天申报”,并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对年度滚动项目进行排序。

二、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编报项目时,要结合2020-2022年三年财政规划,分年度进行项目预算编制,重点编制2020年度。请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对具备实施条件符合入库的项目,准备好申报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等相关资料,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纳入学校的三年滚动项目库,作为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部门预算项目的依据。未申报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2020年将不安排经费。

三、做好财政评审项目的财政资金申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购建单项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及大型修缮费用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经区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才能纳入财政项目库。请各部门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确定好财政拨款经费建议数。

四、核对和清理项目

2019年已得到中央财政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已实施完成和不再实施的项目,本次不需再申报,请及时核对和清理。未得到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可以申报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

五、申报时间要求

按照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间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应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并将附件按以下命名规则:(XX学院XX项目2020年项目计划申报表)发送至邮箱569682714@qq.com。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编报工作,亲自主持,及时上报。

六、注重提高申报质量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按照项目滚动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拟申报项目的研究和审核,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项目申报。按要求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以提高申报项目获得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率,争取财政资金对我校项目的支持。

七、申报方法

三年财政规划项目请通过“桂林医学院内控管理系统-项目库管理”进行申报,项目类型请选择“财政三年中期规划项目”,填报时需提供项目概况、绩效目标、政府采购预算等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黄老师,电话5895816

附件:  2020年项目计划申报表.xls

桂林医学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