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3-02-04

校内各单位及教师个人:

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2号)(附件1)转发给大家,请根据名额分配结合实际组织推荐。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内容、申报人员、结项与验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的研究与实践内容详见(附件1)。

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应为近年来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若项目研究内容是围绕我校教育发展面临的重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问题可酌情宽限。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一)项目主持人填写《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电子版以“项目类型+学科+部门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

(二)项目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系、部)或部门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三)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3日前发529268113@qq.com。本次申报暂不需上交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报至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明德楼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名额分配

(一)鉴于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2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A类9项,一般项目B类11项。我校的申报项目也是采用限额推荐办法。

(二)各单位限推荐项目数如下:

基础医学院5项、临床医学院4项、临桂临床医学院2项、药学院2项,生物技术学院3项,护理学院4项,公共卫生学院2项,人文与管理学院2项、口腔医学院1项、医学检验学院1项、全科医学院1项、康复医学系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1项,体育部1项、大学外语部1项、国际教育学院1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务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工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生物医药产业学院)4项,其他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项。

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确定推荐的项目将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具体网报事宜另行通知。

不详之处请致电:0773-5597327,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2.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

      3.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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