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2-08-16

校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培育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实现2023年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成绩的“新突破”。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选题

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选题应围绕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热点,深入挖掘二级学院(系、部)或部门教育教学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实施的特色和优势,找寻成果培育的切入点,凝练教学改革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形成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培育选题要聚焦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立德树人实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问题。

二、培育条件

(一)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项目已经完成并结题或即将结题,取得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推广价值高的成果也可申请培育。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3月。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等次评定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本次申报成果培育不限名额。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部)要全面负责培育、申报的统筹、选题、建设和检查指导工作。结合前期调研和反馈的情况,在系统梳理教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培育工作。

(二)充分论证,做好选题。根据选题范围,充分发挥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一线骨干教师等作用,组建高水平的项目团队。学院或部门负责领导需对培育项目的初审、修改指导等工作进行把关。

(三)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设立指标性建设目标,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做好教学成果凝练工作。

四、培育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阶段

20225-6月。学院(系、部)或部门梳理近5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立项、改革实践等情况,总结教学改革的特点、优势及不足,形成下一阶段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目标和改革举措。

第二阶段:组织申报阶段

20227-9月。学院(系、部)或部门在以往取得或结题的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及其已有理论及实践成果基础上充分论证,组织教学成果培育申报工作,并确定推荐培育的项目团队。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阶段

202210-11月。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咨询。

第四阶段:项目建设推进阶段

202212-20231月。各项目团队根据反馈意见组织实施建设,并整改完善。

第五阶段: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

20231-3月。项目团队按申报要求提交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材料,学校对项目进展、建设成效和发展趋势进行检查。

第六阶段:评奖及推荐阶段

20234-6月。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反馈和咨询指导。评定校级教学成果获奖等次,确定参评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推荐项目。

五、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报附件1和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一份,由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913日统一交到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明德楼204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5597327,电子邮箱:529268113@qq.com


 附件:1.2022年度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2.2022年度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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