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的通知
  •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科
  • 编辑:教师教学发展科
  • 发布时间:2021-09-06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医教发201922文件要求,我校将对2019-2021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要求

(一)青年教师和导师双方须按文件要求完成系统性听课。

(二)青年教师须在导师指导下按文件要求完成教学设计及PPT制作。

(三)青年教师须按文件要求完成教师能力培训学分要求,6学分/年。

(四)青年教师需在导师指导下申报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五)青年教师需通过二级学院(系、部)组织的听课鉴定。

二、考核验收

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文件要求,对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培养记录本、指导记录本及相关材料(课题、文章等)进行核查验收,并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课鉴定(整理保留过程材料)。请如实把考核验收结果记录于《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表》。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给青年教师发放合格证明,导师发放指导课酬。

三、考核时间

(一)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组织考核验收,并于10月9日下班前把纸质签字盖章版的《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表》《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临桂校区明德楼2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fsp@glmc.edu.cn。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将考核验收合格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本、指导记录及相关材料(课题、文章、听课鉴定过程材料等),青年教师培养记录中的教案与课件电子版集中收集。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系、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科,5898589,陈老师、李老师。

附件:1.《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表

3.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