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科联关于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一般项目)的通知
  • 作者:科技处
  • 编辑: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1-07-20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第二批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实理论基础和强大智力支撑。

二、选题范围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列出选题开展研究。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广西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四个突出特点”,提出新发展阶段广西“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迈出新步伐、彰显新担当”的“四个新”总要求,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学史增信、用好红色资源等主题列出选题开展研究。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推动广西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讲好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文化认同和民族文化传承等主题列出选题开展研究。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精神与政策要求,确保没有意识形态问题和知识产权争议。

(二)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思路严谨合理。

(三)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负责人应在该领域具备相应研究基础,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五)课题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

(六)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申报表》一式4份,以及科研承诺书和申报审批表,一起交至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科技处3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032792@qq.com,文件标题统一以“申报课题名称+所在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课题管理

(一)立项评审: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立项课题。

(二)立项通知:自治区社科联发布立项通知。

(三)过程管理:课题实施过程中,自治区社科联对课题研究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四)时间要求: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课题组提前完成课题,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提交材料申请结项。

(五)课题经费:课题组自筹经费。

(六)最终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七)验收方式:课题组提交三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评审意见,或对照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一般项目)课题管理及结项要求中可免结题鉴定的6种情况提供佐证材料。经自治区社科联审批通过后发放结题证书。

五、成果使用

课题研究人员发表研究成果,原则上须标注“2021年度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作者具有署名权。自治区社科联对成果拥有编辑、出版、使用权。

六、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第二批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相关人员申报,努力提高选题针对性及课题论证质量。

(二)请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加强意识形态和知识产权环节的审查,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三)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郭振友,联系电话:18777351887。


附件:2021年度广西社会科学界智库重点课题申报表


                       科技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