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申报2021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 作者:梁瀛尹
  • 编辑:梁瀛尹
  • 发布时间:2021-05-11

各单位及教师个人: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激发教师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1〕57号)的精神,现将我校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2021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设立“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产教融合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高校统战工作研究”、“机器人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研究”、“地方大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高等继续教育研究”、“高校体育发展与应用研究”、“高校校友工作研究”、“高校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研究”、“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理科教育研究”、“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育基金工作的创新发展研究”、“新时代大学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数字化课程资源研究”和“实验室管理研究”等19项专项课题。

二、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主要针对相关专题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各专项课题均附有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三、结项要求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各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各专项课题要求推荐立项的数额不限,学校将根据申报书质量择优推荐。专项课题的各类课题经费请参考各专项课题通知,学校将根据立项通知要求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或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申报书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29268113@qq.com,纸质版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三份、匿名版一式四份)交至明德楼206室,须经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查合格后报送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上专项课题通知、选题指南、申报书(非匿名版、匿名版)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https://www.cahe.edu.cn/site/term/828.html)查看、下载。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联系方式:0773-5898589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