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 作者:研究生学院
  • 编辑:研究生学院
  • 发布时间:2020-07-15

各培养单位:

按照2020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新版《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资格管理规定》要求,现将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当前符合遴选条件但尚未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拟申请新增学位点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校及校外在职人员(校外人员应为与学校已签订研究生合作培养协议的医院、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人员)。

二、遴选原则

以研究生教育需求为导向,贯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既要注重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师立德树人,按学科专业择优选聘。

三、可申请的学科专业(详见附件1)

    (一) 学术型专业:

    1.生物医学工程(0831)

    2.基础医学(1001)

    3.临床医学(1002)

    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5.药学(1007)

    6.医学技术(1010)

   (二)专业型专业:

    1.临床医学(1051)

    2.口腔医学(1052)

    3.公共卫生(1053)

    4.药学(1055)

    5.公共管理(1252)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7月21日前申请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glw.glmc.edu.cn/gmis/login.aspx)填报,同时填写“遴选审批表”(附件2)和“遴选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支撑证明材料(附件4),经所申报的学科专业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申报后提交给申报的学科专业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同一学科专业遴选导师资格,填报相应的专业代码。)

学院初审。二级学院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初审,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形成拟聘用导师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审核提交拟聘用导师的材料信息到研究生院,并将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和“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7月28日前上交研究生学院325办公室,附件2、3、4、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2820765@qq.com。(申请人的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由其人事档案所在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严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遴选程序。)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及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单位的申请人,向本单位负责研究生事务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汇总后再统一上交给相应合作的二级学院,后续程序同上。

六、其他说明与要求如下:

(一)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初次启用,部分功能尚在测试完善,本次导师遴选需要在信息系统线上填报与线下申请同步进行。

(二)附件4(“支撑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要求说明:

科研成果材料须为近三年(2017.1.1-至今),学术论文复印件需扫描提供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及收录证明;科研项目材料需有下达的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必须带有项目结题时间和有关部门公章)等背景材料的扫描件;到账经费材料为近期财务系统上查询经费结果的截图(有明显标识截图时间),或者财务处出具并盖章的在账经费证明。

(三)所有的支撑材料应扫描成电子版,按照所拟材料目录的排序(附件4),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四)个人材料上交电子文档应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请以申报二级学院(培养单位)代码_姓名_专业代码”命名,压缩文件中的各种材料请以“申报二级学院(培养单位)代码_姓名_专业代码_材料名”方式命名。申报二级学院(培养单位)代码”见附件6。

(五)申报材料形式上要求完整、规范,表格格式须以附件上(下载)的为准,不能擅自更改或加减。

(六)申报纸质材料研究生学院接收地址:广西桂林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明德楼325研究生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周云;联系电话:5893516;QQ号码:522820765。)




附件:1. 2021年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申请拟任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学科学位点联系人一览表

2. 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

3. 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

4. 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支撑证明材料(整理模板)

5. 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情况汇总表

6. 可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代码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0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