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报废固定资产的转运处置,腾空存放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定于9月初对完成报废审批程序的固定资产进行集中转运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提前落实集中转运资产存放地方
请各相关单位提前通知各资产保管人,核对本批次可运离处置的资产(审批通过的处置资产清单另行发放),提前将其集中存放,原则上以栋楼为单位(东城校区以学院为单位,直属处室等管理部门转运当天联系资产管理员),集中存放在一楼的房屋内,并在资产清单中注明存放地点,以方便处置公司转运。因体积大等特殊原因,不便搬运集中存放的,注明原因。
要求:以直属部门为单位,汇总存放信息后,将“2025年待处置资产清单”电子版,发回固定资产管理科。提前完成集中存放时间:2025年9月1日前。
二、学校统一转运待报废处置资产
9月1日至10日学校安排资产处置回收公司统一转运报废资产,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务必在转运现场守候,同时做好监督转运,确保学校财物安全及清运顺利进行。资产搬运完毕后,各资产管理员与回收公司清运负责人共同在“待处置资产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有调整变动,在资产管理员工作群上另行通知)
三、各二级学院报废处置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模型等,如有档案收藏价值的,请做好留存备案,及时与宣传部联系,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固定资产管理科盛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991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