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研〔2025〕3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桂林医科大学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分别进行了初评和复评。现将经校外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校级教学成果奖拟定等次及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名单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研究生学院反映。如无异议,将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联系电话:0773-5893516。
附件:1.2025年桂林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拟定等次及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名单
2.2025年桂林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拟定等次及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成果相关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