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25年拟报废处置资产工作即将进入处置清运阶段,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再利用需求的,请联系相应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咨询核实,将需求申请表报国资处统一进行调配,公告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6月30日。详见附件。
附件:
1、2025年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2、拟报废处置资产再利用需求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