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危旧房改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 作者:后勤处
  • 编辑:杨攀攀
  • 发布时间:2022-08-17


学校各相关房改房住户: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危旧房改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我校危旧房改住房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开展危旧房改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及内容

房改房也叫已购公有住房,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本次重点排查1993年前建成的房改住房、超过25年设计使用年限的大板结构住房、被鉴定为停止使用的危险房改住房。

二、排查时间和步骤安排

2022年8月16日——22日

(一)个人自查:8月19日前

自查内容包含对房屋结构、墙体等影响结构安全内容,包括房屋倾斜、地面出现下沉、墙体出现开裂,变形错位等情况。自查完毕如存在安全隐患,请认真填写《桂林医学院危旧房改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2),上报所在部门报备,所在部门汇总后,将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8月20日10时前交至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吕老师处留存,电子版发送至315239771@qq.com,联系电话5583803。

(二)集中排查:8月20日——8月22日

后勤管理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等部门进行集中全面排查,邀请组织专业人员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化解在萌芽阶段。

三、工作要求

1.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关于危旧房修缮、改造方面的政策,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好危旧房安全排查和居住人员安全工作。

2.有关房改房住户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主动作为、彻查隐患、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务求实效。

3.有关单位要做好分类建档、责任到人、动态巡查、心中有数,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登记做好危房安全防护工作,不留盲区,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在全市开展危旧房改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市直有关单位)

     2.桂林医学院危旧房改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后勤管理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