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作者:人事处
  • 编辑: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2-01-13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桂政办发〔1998〕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5〕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有在职在编及聘用合同制、专业技术聘用制教职工不含普通合同工

二、考核内容

通过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及部门教职工人数的确定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人数比例控制在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2%以内。

(二)本部门教职工总人数按现有教职工人数计算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学习或访学的人员)。

四、有关要求

)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20216月底前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学校派出或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依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评定等次。

抽调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挂职结束的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本年度校内工作部门变动的职工,参加现所在部门的年度考核。

2021年调入我校工作的人员,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调入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本年度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应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五、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科室或教研室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和个人总结提出考核档次意见。

(三)二级学院或部门考核小组根据科室或教研室意见进行审核考核等次,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

(四)人事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考核小组进行审核评定。

(五)人事处反馈考核结果,个人签署意见,归档。

考核材料填写及上报要求

(一)个人填写部分

各单位、各部门通知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填写考核表,考核表可打印或手填,手写时必须用钢笔或者水性笔;打印使用的纸张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个人述职”栏的述职内容应简明扼要,不可另外附页或粘贴,必须按照原有格式排版。

根据归档要求,年度考核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请勿用订书钉装订)。凡纸张或格式不合要求者一律退回本人重新填写。

部门上报材料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二级学院或处室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2.针对未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人员,填写一人一份《桂林医学院2021年未参加职工年度考核说明》(A4纸打印),不得将所有人员填在同一张说明内。

3.填写《桂林医学院2021年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盖章后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5882@glmc.edu.cn

(三)上报要求

年度考核表是个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和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在2022228日前将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未参加2021年职工年度考核说明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等材料交人事处。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

      2.桂林医学院2021年未参加职工年度考核说明

      3.桂林医学院2021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4.填表注意事项模板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