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的通知
  • 作者:研究生学院
  • 编辑:研究生学院
  • 发布时间:2021-01-14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树立为人师表典范,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范围为完整指导一届以上研究生,且现有在读研究生的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由3~5位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质性团队。本次评选材料的统计日期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评选条件

依照《桂林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暂行办法》(桂医研教〔2020〕20号)(见附件1)执行,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1月17日之前,申报人完成: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和相应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

(二)初评。各培养单位1月25日前完成:审查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负责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三)评审。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按时报送,建立健全将评选结果应用于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的激励机制。

(二)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额以学科归属和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数为基数,按3%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额为1。

(三)学校将对优秀研究生导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名单进行最终评审确定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自身业绩条件必须符合所有评审要求作为前提,所指导研究生的科研业绩及表现情况将作为重要评审参数。

联系电话:5893516,邮箱:522820765@qq.com。


附件:1. 桂林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暂行办法

      2. 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

      3. 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4. 培养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1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