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及开学返岗的工作通知
  • 作者:人事处
  • 编辑: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0-07-14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将2020年暑假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及秋季开学返岗相关要求的通知如下:

一、暑假教职工外出的审批要求:

(一)教职工尽量在居住地休息,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允许前往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接触来自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如确需离开广西的,须向学校请假及报备。

(二)离开广西请假手续办理程序:

1.中层领导干部:通过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办理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批—防控办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党委书记审批—组织部备案(销假在同一表单里操作)。

2.普通教职工:通过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办理个人申请—科室、教研室审批—部门领导审批—人事处领导审批—防控办审核备案(销假在同一表单里操作)。

没有OA协同办公系统账号的普通合同工人员,由本人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和防控办审核备案后,方可出行。

(三)相关要求:

1.拟请假外出广西的个人应提前3天办理请假手续,经各级领导审批和备案后,方可出行。外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地点,确需变更外出地点的,要向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同意。

2.教职工请假信息由所在单位汇总,所在单位(部门)填写《桂林医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离开广西教职工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每日13:30前报学校防控办和人事处,联系人:防控办汤彦君(电话:13607731799,电子邮箱:258187139@qq.com);人事处黎东(电话:13978395050,电子邮箱:57411003@qq.com)。

3.请假的教职工返回居住地后,要严格履行销假手续,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桂林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暑假教师有关信息登记表》(附件3),所在单位(部门)填写《桂林医学院疫情防控期间返桂教职工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每日13:30前报学校防控办和人事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同上。

4.教职工未按要求履行外出请假报备程序或返回后未按要求销假并如实报告居旅信息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二、教职工秋季开学返岗要求:

(一)所有教职工无特殊原因都应在学校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连续进行14天健康观测,并按照要求统一在钉钉平台进行返校前连续14天的健康打卡和信息填报,只有体温正常、健康绿码者方可返校。

(二)凡是暑假曾到国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教职工必须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广西后14天内旅居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必须立即上报学校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疾病症状,应到当地医院就诊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能,视病情恢复情况,由二级学院(部门)报学校防控办审批是否可返校。因疫情、身体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教职工,做好请假登记并履行请假手续。

 

          桂林医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