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2019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宣传部管理员3
  • 发布时间:2019-12-03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19〕3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市法办通〔2019〕8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普法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校本部全体教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部门人员在“广西普法网”(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入口或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考试。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学习考试内容:全区普法学习统编教材《“七五”普法读本(四)》为主(详见附件1)。

(二)学时和积分说明:

参考人员可通过计算机或手机的浏览器登录“广西普法网”(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者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选择“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法律条例学习,通过阅读学习材料和观看讲座视频后可积累学习时长和学习积分。

参考人员通过学习积满6个学时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打印学法用法考试合格证。若考试未合格,可使用50学习积分兑换1次考试机会,总共可以兑换4次。

(三)考试题型: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三种题型组成,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判断题和多项选择题各10题,每题各2分。

(四)考试要求:(1)考试时长不限;(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参考人员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使用学习积分兑换考试资格,最多可兑换4次考试资格,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五)合格证打印:参考人员通过学习满6个学时并考试合格,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学员可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

五、学习考试操作:

参考人员信息已全部录入考试系统,用户名为“个人中文姓名+出生年月”(如李四,1980年2月8日出生,用户名为:李四19800208),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六、有关事项:

提高法律素质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要按时参加考试。普法考试成绩登入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有问题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这次考试的,请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陈志娟,联系电话:5895152。

 

附件:1.学习考试资料

        2.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校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