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关于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防控办  时间:2022-07-05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对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给予表彰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开展评选“防疫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桂林医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含附属医院医护人员)

二、评选时间范围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在此期间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防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家属区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突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含医疗救助、物资储备、联防联控、服务群众等。

四、评选名额、比例

校本部23人,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评选比例为职工人数的2%(援沪、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暗访及直属附院的援边任务可优先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由各部门择优推荐(如无可不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材料须审核把关。

2.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个人要真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推荐表格(详见附件),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2.表彰奖励,大力宣传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学校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评选更高级别(省部级、国家级)同类奖项候选人时,将直接从获奖范围中择优推荐上报。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克难奋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七、报送方式

申报防疫先进个人,需将材料呈纸质版上报至学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纸质材料要求: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一份)。

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纸制材料交到防控办,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所属单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fkb@glmc.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3662381。



桂林医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