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金俊飞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dwzzb
  • 发布时间:2019-01-14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聘任:

金俊飞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伟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滕若冰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夏中华同志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刘洪波同志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邹先琼同志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副院长;

兵同志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主持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全面工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以上位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聘期为三年。

 

桂林医学院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