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王海鹏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dwzzb
  • 发布时间:2019-01-14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聘任:

王海鹏同志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副院长(正科长级);

毛峻武同志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院长助理(正科长级);

波同志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院长助理(正科长级);

梅同志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院长助理(正科长级)。

以上位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聘期为三年。 

桂林医学院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