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15 】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规范》(试行),桂林医学院将于2021年10月举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所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二、 培训时间:腾讯课堂(专业科目)直播时间:10月15日至19日(10

月20日至11月10日可回放学习),雨课堂(公需科目选修课学习及专业科目考试)学习时间:10月1日至10月30日

三、 培训方式:线上教学

四、 培训缴费:专业科目缴费及公需科目选修课230元/人,缴费时间:

9月20日至10月20日,流程见附件1

五、培训内容: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分公需科目必修课和公需科目选修课两部分,每部分学时15学时,总学时30学时。其中:

公需科目必修课,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网址:广西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学习内容为《广西发展新机遇》,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共计15个学时。学习方法及流程见附件2.

公需科目选修课,学完雨课堂上所有要求完成视频,具体学习流程见附件4。

(二)专业科目要:要求60学时,其中学习计55个学时,考试计5个学时,总计60学时,20学分。学习方法及流程见附件4.

六、培训学分: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完成后网上自行打印学分并保存,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选修课按要求完成学习及考试,由桂林医学院药学院授予学分证明并发送至各学员QQ邮箱。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4.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