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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校友之家”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2024-04-29 校友办 

为进一步加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的联络,充分发挥地区、专业、行业、兴趣等校友分会和校友企业的资源优势,提升校友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打造桂医人交流情感、互通信息、事业发展的温馨家园,决定在地区、专业、行业、兴趣等校友分会和校友企业中评选认定授牌一批“校友之家”。逐渐形成以桂林医学院校友总会“校友之家”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校友之家”网络。为做好“校友之家”评选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功能定位

1、校友联络平台:“校友之家”是联络校友的重要平台,旨在提供校友联谊活动、校友机构会客座谈的场地,是校友和校友、校友和母校深化感情、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地校友分会依托“校友之家”,加强对本地校友的事业发展帮助和信息交流,关心、帮助新校友成长。

2、宣传推广基地:“校友之家”是校友会联系和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桂医精神”的传承与延伸,旨在协助母校、校友会及校友举办讲座、志愿服务、招生宣传等活动。

3、合作发展纽带:“校友之家”是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重要纽带,旨在依托母校的人才、科研等优势,深度对接地方政府、企业等各类资源,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实现校地协同发展。

4、项目路演中心:“校友之家”是服务校友投身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旨在为创业校友、在校师生等提供项目路演场地,开展项目路演推介会活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提供政策咨询、投融资服务等。

二、遴选标准

1、申报者应为桂林医学院地区、专业、行业等校友分会组织、校友或校友企业,申请建设“校友之家”的校友企业应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企业管理规范、善于创造价值,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感。

2、申报者拥有相关物理空间产权或3年以上使用权活动场所,空间原则上应在100平米以上,具备承担举办一定人数以上的论坛、报告会、路演等活动的基本条件。

3、申报者有一定的运行经费支持,应为“校友之家”活动提供相应支持。

4、配备相应基础设备,能为校友组织开展活动和校友交流提供必要的便利。

5、有日常联系人,对接联络备案校友组织等的活动申请。

三、建设流程

1、自愿申报

有意建设“校友之家”的校友分会组织、校友或校友企业联系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填写《桂林医学院“校友之家”建设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翟筱燕、杨冬业,联系方式:0773-5203692。邮箱xiaoyouban@glmc.edu.cn

2、考察公示

校友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者,同时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前往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授予“校友之家”铜牌,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授予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称号、企业负责人颁发双创导师聘书。

3、周期考核

对于被授牌的“校友之家”, 接受广大校友的监督,校友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建设成效评估,建立奖励和退出机制,对于评估不合格的“校友之家”,学校将收回牌匾。

四、相关说明

1、“校友之家”是支持校友沟通交流、互助成长的公益场所,未经校友工作办公室批准备案,不得用于商业推广宣传,不能用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活动。

2、“校友之家”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运营期间接受广大校友的监督,期满后可申请延长运营期。

3、各类校友组织未经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批准不得自行设置桂林医学院“校友之家”。

4、“桂林医学院校友之家”牌匾为铜牌,由校友工作办公室统一制作或提供统一模板,命名规则为“桂林医学院校友之家”+所在城市校友分会、企业名称。

5、学校校友会将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公开媒介宣传推介其开展的服务校友业务,列入校友会推荐校友活动场所目录

五、附则

本办法由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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