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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批开展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2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高校会计制度》及《桂林医学院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实施办法》(桂医国资〔20173号)等要求,分批开展2023年全校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查资产基准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入账日期”显示为20231031日及以前的所有资产。

二、清查要求

(一)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本部门固定资产

excel表,作为本次清查固定资产的账面数,再与部门各场所存放对应的实物资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为实物与账面一致的,为“账物相符”资产,如未找到对应实物的,为“有账无物”资产。

(二)对于“有账无物”的资产,应详细如实说明原因和情

况,请仔细核查,属此类情形的资产,将视使用年限等具体情况认定责任,如认定具有保管、使用等失职情形的,将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要求各资产的直接使用人,进行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如为公共使用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

三、分批清查安排

先后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全校党政管理部门(详见本通知第七款中所列),为本轮通知需开展清查工作的部门。第二批为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布置开展清查工作的时间另行安排和通知。

四、清查任务分步情况:

(一)20231122-20231215日,为各部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时间。

(二)20231218-20231222日为各部门提交资产清查材料上报时间。

(三)20231225-2024110日,国资处审核材料,形成本批资产清查总结材料。

五、需递交的材料:

(一)本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清查方案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评价表;

(二)本部门布置清查工作的会议记录、对清查结果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清查的总体情况、资产总台件数、总价值金额、清查发现的账实相符和不符情况、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三)本部门“实相符”、“有无物”、“有物无固定资产明细表。前述材料请报送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发34493037@qq.com。未尽事宜或有疑义的,请与固定资产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5899919

六、各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领导,开展清查,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并对本部门资产清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七、各部门完成清查后,国资处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实地核查,其中资产台件数多的部门,将作为此轮抽查的重点部门。

八、本批开展清查的部门、责任人信息如下

序号

直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二级资产管理员

1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彭靖

黄宇

2

纪检、监察室

李寿芬

韦丽兰

3

党委组织部

韦日明

廖宝怡

4

党委宣传部

麦婕

陈志娟

5

党委统战部

李海林

周阳帆

6

人事处

王海平

黎东

7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简洁

彭志洁

8

学生工作处(部)

龙亮

王润霖

9

团委会

滕亚

马明义

10

科技处

蒋伟

秦国维

11

财务处

陈宜高

吴颖

12

审计处

黄晶

王万芳

13

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谢恒

习丹

14

武装部、保卫处

邓立东

石兴镇

15

基建处

李欣蔚

王雨思

16

国有资产管理处

曹桂林

王琳

17

后勤管理处

高东

刘龙送

18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马春涛

朱娟

19

工会

李海林

肖怡辰

20

华夏医学杂志社

涂剑

李佳睿

21

图书馆

朱成

吴磊

22

研究生学院

谭洁

黄宝娇

23

研究生工作部

龙亮

于静娴

24

国际教育学院

魏兵

李陈红

25

继续教育学院

冯天瑾

程燕波

26

临桂县桂医置业有限公司

覃克强

叶健

27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徐勤

苏冰倩

28

机关党委

韦日明

魏昌辉

29

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邓宏林

潘艳红

30

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

杨凯

曾宪山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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