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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6    作者:林钰钘     来源:纪委办

关于开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认真总结廉洁风险防控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结合人员变动、职能变化、职权调整、流程变化及制度更新等情况,推动各单位、部门精准查摆廉政风险,明确权力事项,制定防控目录清单,落实防控举措,进一步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一)建立防控体系。围绕工作职责和职权范围,查找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确定风险类型和风险级别,制定防控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二)实施动态管理。围绕制定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修正完善等环节,实施对风险防控的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机制运行顺畅、措施执行有力、预防成效明显,具有桂医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贯彻宣传,筑牢思想基础

各单位、部门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关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明确部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廉洁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

(二)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

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单位、部门对照业务工作运行流程图,理清职权运行轨迹,分析各业务环节相关岗位存在廉洁风险的表现,在征求相关业务环节人员意见后由单位党委会或部门会议确定。

(三)查找廉洁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

1.重点查找三个方面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2.重点查找三个层次的廉洁风险。各单位、各部门重点查找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违规的风险;领导干部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岗位个人重点查找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风险。

3.评估三个风险等级。各单位(部门)根据排查的风险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资金流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隐蔽性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级风险等级进行自我评估,经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高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触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风险;中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低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四)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方法。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等形式增强职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加大公开力度,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廉洁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廉政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防范廉洁风险。要把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各种形式公开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认真执行,抓好落实,确保学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填报要求

学校纪委纳入重点监督的各有关部门(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于9月16日前报送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附件《桂林医学院单位(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纸质版材料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临桂校区明德楼426学校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纪委办邮箱:jiwei@glmc.edu.cn。

各直属附属医院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开展排查工作,有关材料一并报学校纪委办备案。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纪委办公室林钰钘,联系电话:0773-5895235;18378389915


附件:桂林医学院单位(部门)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


中共桂林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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