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2022〕4号】关于我校教职员工春节期间离桂和返校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防控办  时间:2022-01-24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 号和我校《2022年寒假和春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通告•〔2022〕2号)要求,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总方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平安、幸福和欢度佳节,现将春节期间离桂和返校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离桂要求

(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含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区),提前了解并严格按照目的地要求执行防控要求,途中做好个人防控: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人员保持距离。

(二)如在返家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

二、返校要求

(一)返校前需完成连续14天的体温检测,即《桂林医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寒假师生信息登记表》,并交部门领导审核。返校需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就地留观,暂缓返校。

(二)广西区外、广西边境8县/市/区(靖西县、那坡县、凭祥市、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防城区、东兴市)师生,返桂返校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到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特别注意:

1.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返桂来桂人员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 14 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 7 天的,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 次核酸检测(第 1、4、7、10、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第 2、4、7 天)。

(2)抵桂超过 7 天但不足 14 天的,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次核酸检测(第 1、4、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第 2、4、7 天)。

(3)抵桂超过 14 天不足 21 天的,实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 1、7 天)。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返桂来桂人员: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 14 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 7 天的。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 1、4、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 2、7 天)。

(2)抵桂超过 7 天不足 14 天的,实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 1、7 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 7 天自我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 2、7 天)。

(3)抵桂超过 14 天不足 21 天的,实行 7 天自我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 1、7 天)。

3、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人员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 14 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抵桂后,实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 1、7 天)。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