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 作者:黄雅丹
  • 编辑:黄宝娇
  • 发布时间:2024-04-26

相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和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项目负责人为今年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项目和往年经批准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成果及提交形式

达到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凡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或“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或“Graduate Research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三、结题申请流程

(一)准备结题材料:结题者填写结题报告准备结题材料(见附件1-3),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

(二)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对项目结题材料自行组织完成评审,给出结题评审意见,并于5月30日之前将整理好的结题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二次评审,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予以结题。

(四)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4、5)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至多延期12个月。

四、其他要求  

(一)学院结题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院办公室,电子邮箱122014052@glmc.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893516。

(二)请今年应结题的研究生加入“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群”,群号:633659556。

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结题报告纸质版须附上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应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且须提交一式三份。

(三)对于延期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在未结题期间不受理其导师及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提出的项目申报。

(四)如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题者,将追回项目经费,三年内不受理其导师及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提出的项目申报。

(五)对于出现无故未按时结题项目所在的二级学院(单位),将在下一轮项目申报中酌情扣减相应项目的申报名额。

结题后的项目经费须在本年底财务年终决算前完成使用不能转结,请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期限,年底将结题项目经费进行清理。

 

附件:

1.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区级)

2.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校级)

3.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4.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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