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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体制

发布日期:2022-10-10    作者:邢雪琨     来源: 无     编辑:邢雪琨

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审批。实验室按照区卫健委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国内外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专家提供学术交流和试验环境。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博士生和研究生。

(一)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

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审批。实验室按照区卫健委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试验环境。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博士生和研究生。

1. 实验室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实验室设主任1名。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根据区卫健委对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条件和要求,公开进行招聘。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每届任期为五年。

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学术年会,研究、发布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负责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设备的更新、引进,以及协调各研究方向的合作,负责实验室用房调配,为科研以及办公提供良好的环境。

2. 积极探索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创新

实验室成立综合实验平台建设总体组,负责综合实验平台的规划设计,审查各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协调各个研究方向的研发进度等。为落实综合实验平台的建设目标,总体组每月定时召开一次例会,对各研究方向的工作进展进行检查,实施过程监控。

实验室按研究方向设置相应研究室,各研究室方向带头人负责制。方向带头人把握研究方向的研究内容,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验室采用两级模式进行管理,各研究室的人员聘任与考核由方向带头人负责。

3. 建立和落实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实验室直接依托于桂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实验室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对人、财、物、教学、科研及服务等进行全面管理。实验室在筹建阶段制定有相应的“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实验室知识产权保护暂行条例”、“实验室专项费用暂行管理办法”、“实验室办公室暂行管理条例”、“实验室行政暂行管理条例”、“实验室学术活动暂行管理条例”、“实验室成果论文奖励暂行办法”、“实验室流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实验室仪器设备暂行管理办法”等。实验室设专职秘书1名,协助行政主任完成实验室的日常行政管理、会议组织、文件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

4. 构建和谐进取的实验室文化

一个实验室的兴旺与发展与其是否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前提下,实验室注重人性化的管理,提倡团结进取,合作共享的团队精神,通过学术研讨、合作攻关以及各种文体活动吸引人,培养人。

(二)人员聘用及流动

实验室拥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实行聘任制。聘任研究方向首席教授、专职助理和若干名专职研究人员等组成实验室固定人员。

实验室将注意稳定一支高水平的技术队伍,注重引进高级人才,向国内外招聘杰出专家,充实各研究方向或新创相关研究领域。

建立相应的聘用人员岗位业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科研津贴挂钩,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实验室将名单上交学校作流动待聘人员处理。“竞争与合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将有利于保持实验室人员的先进性与活力。

(三)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实验仪器的管理与维护是实验室的基础工作,实验室负责行政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对于所有10万元以上的设备均分配到专人管理,负责设备的保养以及对使用人的培训等。每个大型设备均有独立的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状态以及使用情况。实验室制定了详尽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保证设备的完好、共享和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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