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的年度或学期宣传思想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全院的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以及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的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六、负责管理校园文化活动,提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方案,统一管理学校的校园文化长廊。
七、负责办好广播站、思政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工作思路,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批评不良现象,营造育人才、做学问、干事业的良好氛围。负责培训学校的宣传新闻队伍,提高宣传新闻的质量。
八、负责学校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制订和实施学校普法工作的年度计划。
九、负责与上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十、负责对学校重大活动的摄影、采访和撰写宣传文稿等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安全稳定信息的收集、汇总以及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校党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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