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yjsxy
  • 发布时间:2019-01-09

各硕士学位授权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根据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更大建博”总目标,结合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抓手,优化和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推进课程教学和考试改革,分层次(已有学位点、新增授权点)、分类型(学硕、专硕),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制(修)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要求

1.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并明确负责人;新增学位授权点还需成立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

2.各学位授权点在充分调研(包括对相关行业、相关高校、用人单位、学生、开课教学单位等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合格评估专家评审意见,制(修)订培养方案。

3.根据分类培养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分别制定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到三级学科)培养方案,并在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和学位授予条件等有所区分。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见附件1:《桂林医学院xxx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四、工作流程

1.2019年1月11日前: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将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及学科负责人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附件2:表2-2)

2.2019年1月11日—2月14日:各硕士学位授权点组织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相关调研工作。

3.2019年2月15日—3月15日: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学位点组织省内外本学科专家论证;修改后,提交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上交研究生学院。

4.2019年3月16日—4月15日: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修改稿进行审核。

5.2019年4月16日—6月15日: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再次修订培养方案,并提交研究生学院。

6.2019年6月底:培养方案经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定稿印刷。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形成人才培养特色的重要文件。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严格按修订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工作。培养方案文稿和形成过程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生学院,电子版传至邮箱357976494@qq.com

附件:

1.《桂林医学院xxx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2. 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过程材料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